商务签证主要指有关人员因公务或者个人原因去目的地国家从事投资、贸易、会议、展览、劳务等方面事务所进行的实地考察或洽谈。这类人员进入目的地国时需持商务访问签证。去目的地国商务考察者办理商务签证后在该国只能作短期逗留,考察人员应该在签证固定的时间内离开该国家。此外,部分国家移民局要求赴本国考察、访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刑事犯罪记录,对该国的国家安全不会构成威胁。商务签证的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需要有足够的商务理由,来证明他去某国访问是真实的,没有任何不良意图。签证官一般需要这类签证的申请人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去某国确实有商务的需要。因此,一封来自某国的邀请函,是最基本的一份文件。
办理商务签证的材料有哪些?
1、一份填写好的短期签证申请表,表格上贴近照一张;
2、护照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并附护照个人资料页复印件一份;
3、中方公司出具的正式介绍信(需注明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职务、赴法目的和回国保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
4、商务签证国家的业务伙伴的邀请信,其中需说明:
a. 计划逗留的时间;
b. 目的、日程以及行程安排。
5、经济担保(以担保信或其它形式体现在邀请函中);
6、邀请人或雇主出具的申请人已有国际医疗保险的书面证明(健康险、意外险......),如果不能提供此证明,签证申请人需投保保额不低于30万人民币的医疗保险;
7、中国公民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翻译件;
8、机票预订单和与申请人在申根国家区域(如果申请人还想到申根国地区其他国家旅行)逗留期间相符的酒店预订单。